冯锦锡律师
上诉人林某某因被害人挑衅发生矛盾,持刀致人死亡。一审法院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缓。二审期间,辩护人依法提出本案的定性错误,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性,并对其从轻处罚,改判无期徒刑。辩护... 查看详情 >>
2014年7月7日11时30分许,被告人杨某某驾驶闽A12Z37号轻型普通货车从房道往建瓯方向行驶,途径省道204线125KM+950M下坡路段时,被告人杨某某驾驶的车辆失控冲入左... 查看详情 >>
2011年2月28日,被告人郑某某与饶某某、李某某、陈某甲签订协议,合作经营长乐某汽贸有限公司,被告人郑某某负责公司经营决策及日常营运。2012年7月份公司股东会决定停止经营,并对... 查看详情 >>
2010年6月1日,被告人王某甲被任命为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县分公司经理。2013年11月13日,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县分公司与江西金卓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并... 查看详情 >>
【案情】2014年1月10日晚,同案人陈某某送女友回家路经泰宁县零公里桥头时,被酒后的邱某甲(绰号小宝)无端殴打并被摔了两耳光,陈某某将此事告知邹某某(绰号老B,另案处理),邹某某... 查看详情 >>